新客開戶轉倉獎賞(「本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 本推廣由寶盛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寶盛證券」或「本公司」)提供。
- 本推廣由起至為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本推廣只適用於符合以下要求的新證券及期貨客戶(「新客戶」):
- 於推廣期內,於寶盛證券成功開設 個人證券及期貨帳戶 或 聯名證券及期貨帳戶(「新帳戶」);
- 在開設新帳戶前6個月內未於寶盛證券持有任何個人或聯名證券或期貨帳戶;及
- 並非寶盛證券員工、寶盛證券的業務夥伴或由其介紹開戶之所有客戶。
- 轉倉辦法及獎賞
- 新客戶需於新戶口成功開立之30日內提交轉倉申請表並成功轉倉到寶盛證券,可享有港幣500現金獎賞。(1.股票價市值需不少於10,000美元或80,000港元。2.此優惠並不適用於窩輪、牛熊證及已停牌股票。)並無轉倉費用。
- 該獎賞會於客戶成功轉倉後之翌月30號或之前存入客戶於寶盛證券的帳戶內。
其他條款及細則
- 如新客戶於收取獎賞後一年內將股票轉出到其他證券公司或銀行,寶盛證券將收取港幣500作為轉倉費用。(以每隻股票計算)
- 所有新客戶更可獲豁免港幣200元的開戶費用。
- 寶盛證券保留權利隨時更改條款及細則,或延遲、暫停、終止以上部份或全部優惠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 在本推廣下可享用的所有優惠均不得轉讓、不得兌換成現金或其他服務、不得用來支付任何收費或留待將來使用。
- 一般條款
- 所有於有關推廣資料詳述的註明及註腳均構成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
- 如對以上優惠有任何爭議,寶盛證券保留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 除有關客戶及寶盛證券(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 》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證券風險披露:
-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
- 投資者不應只單獨基於本網頁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而應詳細閱讀有關之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應就本身的財務、其他狀況及需要,詳細考慮並決定投資有關證券是否切合本身特定的投資需要,若有需要更應諮詢獨立之法律、財務及其他的專業意見,方可作出有關投資決定。
期貨風險披露:
- 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的虧損風險可以極大。在若干情況下,投資者所蒙受的虧損可能會超過最初存入的保證金數額,即使投資者設定了備用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等指示,亦未必能夠避免損失。市場情況可能使該等指示無法執行。此等“止蝕”交易指示或會被交易所因不同原因而取消,包括:於市場波動時,該止蝕價位偏離了當日的價格上下限。投資者應密切留意所設定的指示,該指示可能在本公司無法及時與投資者聯絡的情況下被取消。投資者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假如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所需數額,投資者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平倉。然而,投資者仍然要對其帳戶內任何因此而出現的虧損數額負責。
- 投資者在買賣前應研究及理解期貨合約,以及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是否適合。
重要聲明:本網頁不構成亦不應被視為作任何買入或賣出任何證券的要約或邀請,亦不包含在該等要約或銷售不獲授權、核准或豁免於規例的司法管轄區作任何買入或賣出任何證券的要約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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