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盛证券「报价服务」

报价王网上服务合约

1. 序言

1.1 订约各方
本合约是由(1)报价王资讯有限公司(简称“报价王”)及(2)名称列载於报价王网上服务认讲表格上的服务认购人所订立的。

1.2 服务认购人须知
如服务认购人接纳本合约所载的条款,请到位於本特许合约下方的“接纳”键上按一下滑鼠。如服务认购人不接纳本合约所载的条款,及不愿成為报价王网上服务(定义如下)的认购人,请在“不接纳”键上按一下滑鼠。本合约服务认购人可列印出一份,以作保存。

1.3 定义
以下词汇在本合约中解释如下:

「内容」是指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由本服务提供或透过本服务接触到的任何内容、软 件、数据、资料、讯息,及所有原文的、有声音的、有图像的、有静态影像 的、有图表的及其他的内容或材料;

「来源公司」是指所有内容供应者其中包括但不限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其他交易所和专门资料提供者,他们所提供的内容已随载於本服务内;

「登入名称及密码」是指任何由报价王发给服务认购人的个人独特身份识别名称及密码,藉此登入本服务;

「费用」是指某一服务认购期的服务认购费用(包括基本服务费用及选择性服务费用,视乎属於那类),同时不论报价王是代理人与否,它会在服务认购期期间不时向服务认购人收取其他第三者的收费,登入费及其他费用及款项。服务认购人须预先在每一服务认购期开始前缴付此费用,藉此,服务认购人可有权使用及 ∕ 或进入本服务。特此声明,服务认购人使用及 ∕ 或进入本服务包括任何其他人仕可凭登入名称及密码进入和 ∕ 或使用本服务及 ∕ 或经网上接收内容。

「服务」是指由报价王提供的网上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及选择性服务),该服务属报价王网页的一部份,而服务认购人会经由互联网及 ∕ 或全球资讯网进入该网页;

「服务认购人」是指记录在服务认购表格内,有权享用本服务的任何公司,机构,合伙人或个人;

「服务认购期」是指费用已支付给报价王的指定服务期。

2. 特许权及相互责任

2.1 报价王的责任

2.1.1 由於服务认购人按本合约的规定付给报价王应得的全部款项,而报价王亦收取服务认购人该笔款项的全数,报价王将发给服务认购人一个非独 有的,不可转让的并有限制性的特许权以进入本服务。这特许权是根据 本合约的条款及规定发出的,并受任何及一切适用於本服务和其内容的 版权须知或规定所约束。该特许权只限作个人用途,绝不容许藉区域性网路联网或外联网将其内容分发传送。

2.1.2 报价王将授与每一位服务认购人一个登入名称及密码,以便他们登入本服务。

2.1.3 报价王随时保留权利去(i)不给与服务认购人通知便立刻终止他进入本 服务,这是由於报价王认為服务认购人已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的规定, 或这终止行动报价王有理由相信是适当的,可取的和有需要的;(ii)修 改费用或引入新的费用或修改本合约任何条款及规定,这些修改会以电 邮方式通知服务认购人,并在电邮发出日起计七天后生效。

2.1.4 报价王随时有绝对权自行决定增加,修改或删除任何内容,亦不会事先 通知服务认购人更改任何内容的显示方式,素材资料及功能用途。

3. 服务认购人的责任

3.1 服务认购人同意会根据本合约的条款支付所有欠报价王的费用。如属每月付款,服务认购人现授权报价王在其信用咭或缴费咭上扣除他不时所欠任何费用的金额。

3.2 供应资料给服务认购人的来源公司,他们徵收的所有特许使用费及费用 会由报价王向服务认购人收取。服务认购人明白这些来源公司会不时更改他们所收的费用,并同意支付在服务认购期内生效的金额。

3.3 服务认购人在使用本服务时提供给报价王的姓名,地址或付款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必须在十天之内通知报价王。

3.4 服务认购人现承认本服务及其内容是报价王及 ∕ 或报价王的控股公司, 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及 ∕ 或来源公司的财產及 ∕ 或版权所有,只单供服务认购人使用。而本服务所提供的内容如未获报价王,及如有需要的话 来源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绝不可以任何形式和途径复製,操控,重新发表或重新分发给第三者。

3.5 如任何内容版权遭滥用或侵犯,服务认购人须立即以书面通知报价王。

3.6 未经报价王事先授权,服务认购人不得擅自进入、非法强行闯入、登入、 使用,或尝试擅自进入、非法强行闯入、登入或使用报价王任何其他部份的伺服器、内容及 ∕ 或其他范围的任何资料。

3.7 服务认购人不得将其在此合约下所有的全部或部份权益或责任让与,转让或分让给他人。

4. 弃绝保证和规限责任

4.1 弃绝保证
服务认购人明确地承认并同意本服务是按现状提供给他的,而他会独自承担使用该内容的风险。不论报价王或来源公司均不会就有关服务作出任何种类的保证(除那些明确在本合约内声明外),亦不会明确地或含蓄地对任何透过本服务提供的内容作出任何保证。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不保证那些内容是否没有侵犯第三者权益,或者是否可作销售用途,又或者是否适合某种特定用途。报价王及来源公司会力求确保所提供的内容是準确和可靠的,但却不担保其準确性和可靠性。报价王及来源公司绝不会负责(无论是侵权行為上的或合约上的或其他方面的责任)因内容错误或遗漏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4.2 责任的限度

4.2.1 不论报价王或来源公司均不会负责服务认购人或任何人全部或部份因 报价王或来源公司在获取,编制,解释,编辑,报道或传送任何内容时疏忽而引致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随之而来的或附带的损失,诉讼费 用或赔偿,或任何特别的或惩罚性的损失赔偿,或损害。无论在甚麼情 况下,报价王或来源公司均不会為服务认购人负上任何赔偿的责任,包括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特别的或惩罚性损失赔偿的责任,亦不会负责任何利润或储蓄上损失的赔偿,亦不会负责有关本服务或使用上任何第三者作出的任何性质索偿的要求。

4.2.2 纵使前面条款对此有所提及,报价王在赔偿方面,损失方面和诉讼方面的责任那些诉讼不论是合约上,侵权行為上(包括疏忽)或其他方面而引起的若全部加起来,在任何情况下,报价王所要承担责任的总和慨不会超过服务认购人按本合约条款支付给报价王的六个月服务认购费用。

4.2.3 由於服务认购人使用本内容或其部份,服务认购人须保障报价王及来源公司、他们的工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无损,并免受一切的索偿、责任、损 失、赔偿和费用的支付。该费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师费和诉讼费用,是运用和支付在因有人向报价王及来源公司、他们的工人和代理人提出任何的诉讼和索偿上。

5. 服务期及终止方法

5.1 服务期
当服务认讲人按下位於本合约下方的“接纳”键后,本合约便正式生效, 并且持续有效直至本合约解除為止。除非按以下第5.2条条款终止此合约,否则此合约将在每一个服务认购期完结时便自动重新续约,并且在新续的每一个服务认购期内仍然生效。

5.2 终止方法及影响

5.2.1 服务认购人可随时终止此合约,但必须事先给与报价王不少於一个月的通知,该通知亦须待一个服务认购期完结时才生效,服务认购人不可在服务认购期期间终止此合约。

5.2.2 如服务认购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或如报价王有理由相信服务认购人不适当地使用本服务,或认為其有关本服务的活动是不恰当的,报价王可随时通知服务认购人立刻终止此合约。

5.2.3 当终止本合约的生效日期到时(i)按本合约条款发给服务认购人的所有特许权及其他权益和优惠将立即终止; 及(ii)在本合约终止时,任何由服务认购人已预先支付的费用概不退还。

6. 其他条款

6.1 通知
所有按本合约发出的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并须用亲身递送,图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根据记录在服务认购表格上的地址,或其他由订约各方在书面上确认的地址,送达到有关的当事人。如以亲身递送方式,有关通知会在送达当日生效如以图文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有关通知会在传送当日生效;如以邮寄方式,有关通知的生效日期会跟通知信上的邮戳日期一样。

6.2 条款无效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或规定全部或部份被裁定在任何程度上不合法,或在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原则下是不可执行的,则该条款或规定或其部份会在该程度上被视為不再是本合约的一部份,而本合约的其餘条款和规定则 不受影响,仍须继续执行。

6.3 完整协议
本合约在服务认购人按下位於本合约下方的“接纳”键表示接受本合约所载的条款后,便会即时生效,而本合约会取替先前所有的协议。本合约已包含订约各方的全部协议,而与本服务有关的所有其他声明,事实陈述和保证,无论是明确的或含蓄的,不管怎样表达,除明确记载於本合约者外,其餘一律无效。

6.4 个人资料
由於报价王按本合约所订,提供服务和内容与服务认购人,服务认购人现授权报价王将其个人资料发放及提供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其他交易所,及专门资料提供者。

6.5 要遵循的法律及一般条文
本合约的订立及执行。均依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双方愿意尊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非独一性的司法裁判权。